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轉知溪湖戶政事務所(含埔鹽辦公室、埔心辦公室)於109年11月1日起試辦調整服務時間為星期一至星期五(國定假日除外)上午8時至下午17時,原中午彈性上班服務時間亦同步調整為12時至13時

類別:一般公告 張貼者:人事主任

張貼日期: 2020-10-23 10:50:34 點閱: 510 (298.txt) (副檔名:txt,另開新視窗)


一、 依據彰化縣政府109年10月5日府人考字第1090355283號函辦理。
二、 彰化縣政府暨所屬機關於109年11月1日起試辦調整午休時間為12時至13時,下午上班時間為13時至17時,辦公服務時間配合調整如主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