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請勿於網路、社群平台販賣或轉讓菸酒品,違者處1萬元~50萬元罰鍰,彰化縣政府提醒您

類別:一般公告 張貼者:體衛組長

張貼日期: 2022-06-12 13:57:38 點閱: 281 (703.txt) (副檔名:txt,另開新視窗)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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