轉知彰化縣政府訂定「彰化縣孝行楷模遴薦審議及表揚要點」,自即日起生效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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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般公告 / 張貼者 訓育組長    


張貼日期: 2025-12-23 09:58:08  點閱:85


主旨: 轉知本府訂定「彰化縣孝行楷模遴薦審議及表揚要點」,自即日起生效。
說明:  
一、 依據本府114年12月15日府民宗字第1140501595號函辦理。
二、 縣府為積極弘揚孝道文化,推崇傳統倫理中「孝」之核心價值,及鼓勵主動發掘本縣奉行孝道之孝行實蹟,藉由孝行典範選拔與表揚,期使社會大眾見賢思齊,落實尊老愛親、和睦相處的倫理精神,並透過系統化遴薦與表揚機制,如實如質闡揚孝行文化,茲訂定「彰化縣孝行楷模遴薦審議及表揚要點」。
三、 隨函檢附旨揭要點全文、總說明及逐點說明各1份。